第一章 总 则
为加强校园网的管理,保证校园网良好运行和健康发展,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校园网用户的接入与用户服务
1.服务区域:在校内办公楼、教学楼、实验楼和生活区等已进行校园网布线的区域,用户均可接入校园网。
2.服务对象:校园网服务的主体对象是我校师生员工。
校园网络用户分如下类型:
(1)单位用户:全校各单位
(2)个人用户:全体教职工和学生
(3)其他用户:单位用户和个人用户以外的用户等
3.联入方式:通过局域网方式接入。
4.信息中心是学校指定唯一提供校园网服务(包含接入、用户服务、主机托管等)单位,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提供校园网服务。
5.信息中心是学校指定唯一的校园网规划与工程实施单位,任何与校园网相关的施工必须经信息中心书面许可后,方可进行。
6.校园网用户接入所需客户端设备等费用由用户自理,客户端联网软、硬件的配置和日常维护由用户自行负责,信息中心可提供网络配置技术支持。
第三章用户注册与基本网络服务
1.校园网为用户提供如下基本因特网服务:
(1)电子邮件服务(单位用户和个人用户均可提供);
(2)因特网接入服务(教工个人用户每户分配一个固定的IP地址,学生用户、单位用户均采用IP动态获取方式);
(3)域名服务(只对单位用户提供):对于学校承认的正式机构或组织,原则上只允许申请一个域名。域名的命名、使用方式和应用范围须经信息中心审定。
2.入网注册
使用校园网资源的所有用户必须经过入网注册。校园网用户注册需按要求认真填写《校园网入网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到信息中心综合办公室领取或直接从信息中心网站上下载。
3.开户
(1)单位用户
填写《校园网入网申请表》后,需由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章,加盖单位公章后,到信息中心办公室办理用户开户手续。
(2)个人用户
填写《校园网入网申请表》后,教职工及学生用户持工作证(学生证)和身份证的原件、复印件到信息中心办公室办理用户开户手续。
(3)其他用户由学校相关部门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后,按照个人用户开户程序办理开户手续。
4.用户变更
校园网用户可根据具体情况申请以下用户变更服务,办理变更时,用户须到信息中心办公室领取或直接从信息中心主页上下载并填写《校园用户变更申请表》,持原开户凭证和经办人有效证件到信息中心办公室办理变更手续。
(1)销户
用户如果要终止使用校园网提供的相关服务退出校园网,必须注销登记并进行财务结算,请到校信息中心办理注销手续。信息中心从用户提出申请的下月开始终止对该用户的服务。
(2)暂停
用户可以申请暂停使用校园网,信息中心从用户提出申请的下月开始暂停对该用户提供服务,但用户的暂停期须超过三个月。
第四章 网络服务收费标准
1.我校校园网采取包月制方式进行计费管理,校园网资费分成开户费、包月费两部分。
2.收费标准
教职工个人用户包月费为每个用户30元/月;学生个人用户包月费为每个用户20元/月;办公区域账号暂不收取包月费;其他用户包月费为每个用户50元/月。用户开户时,收取50元的开户费。
批量用户(如图书馆电子阅览室、计算中心机房等)的收费标准由信息中心、计划财务处与使用单位参照上述收费标准协商确定。
收费标准如有调整,须经校长办公会审定。
第五章 计费结算及管理
1.校园网的收费由信息中心统一办理,上交学校财务,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收费。
2.结算方式:
用户上网实行预付费方式,按自然月结算。开户费在用户开户时一次性收取,包月费自入网注册当月起收取。
3.交费方式:开户时,需持校园卡在信息中心的 POS 机上办理交款手续;续费时,请使用校园卡在学校圈存机或网上自助缴费,也可在信息中心的POS机上办理交款手续,可以校内转账。
4.费用查询:校园网用户可以根据自己的注册账户随时在网上查询费用。
5.有关情况处理:
(1)当月欠费,校园网络管理系统将自动关闭该用户帐号,立即暂停使用。
(2)用户要解除暂停状态,必须交纳网费。被暂停后六个月之内不申请解除暂停状态的用户将在第七个月自动销户。
(3)销户的用户如要重新开通,需重新交纳开户费,方能于开户日重新建立账户。
(4)由于用户使用不当引起的故障由用户自行解决,由于用户造成网络设备的损坏,应按价赔偿,并视情况给予处罚。
(5)对于私自将机器连入校园网或私自改动IP地址者给予处罚,罚金为100元/次。
第六章 附 则
1.本办法由信息中心负责解释。
2.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西安石油大学校园网用户服务与收费管理办法(试行)》(西石大信〔2005〕137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