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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石油大学电子邮件管理办法

2013年03月01日  点击:[]

  西安石油大学电子邮件系统专为我校用户提供服务,具有统一的域名,可用POP3及WEB方式收发电子邮件。为有效管理电子邮件,保障电子邮件服务器正常运行,保障网络信息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申请对象

  1、教职工自到职日至离职日止,可免费申请一个电子邮件帐号。

  2、各院(部、系)及学校对外联系的重要窗口单位可申请部门公务电子邮件帐号。

二、申请办法

  1、部门申请邮箱,应明确邮箱管理责任人,填写《西安石油大学公务电子邮箱申请登记表》,经部门领导同意签字盖章后,携带本人工作证或身份证到信息中心办理,信息中心审核确认后将在1个工作日内开户。

  2、教职工申请邮箱,携带本人工作证到信息中心填写《西安石油大学教职工电子邮箱申请表登记表》,信息中心审核确认后将在1个工作日内开户。

三、邮箱帐号命名规则

  1、部门电子邮箱:名字能反映单位的性质,如office表示办公室,xxzx表示信息中心等。

  2、个人电子邮箱:个人姓氏用汉语拼音全拼表示,名字用每字的汉语拼音的首字母表示,如李晓雅,账号为xyli;如遇拼写相同者,对申请时间较晚的用户名予以酌情调整。

四、邮件帐号的管理

  1、校园网上使用的电子邮件帐号统一由信息中心管理,其它拥有服务器的部门不得开设对外服务的电子邮件服务。

  2、邮箱容量:公务邮箱和个人邮箱容量500M,网络存储空间500M;最多允许保存1000封邮件,每封邮件大小不能超过35M,单个附件大小不能超过30M。

  3、邮箱域名:xsyu.edu.cn,用户邮箱地址为:用户名@xsyu.edu.cn。

  4、个人邮箱帐号和公务邮箱账号不能随意更改。用户对所申请的账号和密码安全负全部责任,对该账户中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全部责任。

  5、电子邮件账号必须由申请人本人使用,禁止将电子邮件账号转借给他人使用。

  6、对于机构有变动的单位,应及时与信息中心联系,进行邮件帐号的增减、修改。信息中心有权对已经不存在单位的邮件帐号进行删除。

  7.教职工如遇学校内部部门变动,需及时更改个人信息。教职工离开学校,其邮件帐户即予以注销。教职工离退休后邮件帐户仍将保留。

  8、忘记邮箱密码,个人用户凭工作证到信息中心办理。各院(部、系)凭管理该邮箱的管理人员持工作证或单位证明到信息中心办理。 

  9、对有邮件病毒的用户,管理员通知用户进行杀毒处理,用户对此置之不理的,管理员有权封锁其邮件帐号。

  10、对于使用弱密码(常见的弱密码一般由全数字或个人生日组成)的用户,管理员通知用户限期更改,用户对此置之不理的,管理员有权封锁其邮件帐号。

  11、管理员发现用户邮箱被盗用,向外发送大量垃圾邮件,影响到学校邮件系统稳定时,管理员有权封锁其邮件账号。

  12、对从事非法活动的用户,取消其帐号的使用权。 

五、电子邮件用户守则

  1、不得存储、传输任何非法、反动、色情及中伤、侮辱等一切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

  2、不得利用电子邮件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不得散布谣言,扰乱学校和社会秩序,破坏学校和社会安定。

  3、向境内、境外传输技术性资料时必须遵守国家和学校有关保密法规。

  4、必须遵守所有使用网络服务的网络协议、规定、程序和惯例,不得未经许可利用连锁邮件、垃圾邮件、批量传送等手段向他人发送信息,不得干扰网络服务。

  5、不得制造和传播电子邮件病毒。

  6、不得违反国家《互联网电子邮件服务管理办法》的规定。

六、本管理办法由信息中心负责解释,自2012年5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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